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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十佳网络平台”评选活动启动

[日期:2017-11-15] 来源:(转载自《商洛日报》11月11日二版)  作者:未知 [字体: ]

     11月10日,2017年度商洛“十佳网络平台”评选活动启动,在商洛市境内依法依规登记注册备案的各类网站、微博、微信公众账号、移动客户端等互联网及新媒体平台均可参与评选。 

  本次评选活动由商洛市委网信办和市互联网协会联合主办,分新闻传播、电子商务、政务信息、生活服务、个人账户五个类别。具体参评条件为: 

  新闻传播类:经网信部门批准设立的省级网络媒体商洛频道、市属新闻网站,经国家批准设立的新闻单位所开设并维护的微信公众号、移动客户端、微博账号等;在社会上有一定影响力,拥有1万以上的用户基数或者粉丝量;严格遵守网络管理法规,未发布过不良信息,社会公信力较强。 

  电子商务类:由商洛本地企业搭建并进行运维的网站及手机客户端,交易平台以向公众提供电子商务服务为主;拥有一定的用户基础和入驻客户数;一年来平台交易金额累计达到100万元以上;平台在诚信服务方面口碑良好,遵守网络管理法规,社会公信力较强,无违法违规记录。 

  政务信息类: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所开办的网站、手机客户端、微博和微信公众号等;在社会上有一定影响力,拥有5000以上的用户基数或者粉丝量;能定期坚持及时更新内容信息,与网民互动性较强,原创信息占发布总信息量的50%以上;网络安全性能较高,未发生违法违规问题和网络安全事故。 

  生活服务类:以为群众提供生活信息服务为主要业务的商业网站、手机客户端、微博、微信公众号;在社会上有一定影响力,拥有1万以上的用户基数或者粉丝量;严格遵守网络管理法规,热衷于公益慈善事业,未发布过不良信息,社会公信力较强。 

  个人账户类:在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网络传播平台上实名认证开设的个人微信公众号、微博账号、今日头条号等;在社会上有一定影响力,拥有1万以上的用户基数或者粉丝量;严格遵守网络管理法规,未发布过不良信息,社会反响较好。 

  参评对象由主办或主管部门推荐上报,也可由网络平台或个人自荐,报名者须下载填写《“十佳网络平台”推荐(自荐)审批表》,并于12月10日前报送至市委网信办,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409282431@qq.com)。报名结束后,活动主办方将对报名情况进行严格核实,选择符合条件的30个平台进入“十佳网络平台”候选建议名单接受社会评议,经过网络投票和专家评审最终确定“十佳网络平台”予以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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